6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在官网上公示了一批行政惩罚信息,兴业银行三明分行因多项违规行为被给以告诫,充公违法所得560,855.28元,并惩罚款3,204,376.54元。
公示信息显示,兴业银行三明分行违规问题包罗:
1.为犯科生意业务平台提供条码付出处事;
2.为无证机构策划付出业务提供条码付出处事,且未落实生意业务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付出全流程中一致性的划定;
3.生意业务风险监测机制不健全,间接为犯科生意业务平台提供条码付出处事;
4.答允外包揽事机构以特约商户名义入网并吸收其发送的银行卡生意业务信息;
5.商户实名制落实不到位。
时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企业金融部总司理助理蔡清武对上述多个问题负有责任,被给以告诫,惩罚款5万元。(海峡网记者 李牧晨)
原标题:快讯!兴业银行三明分行被罚320万,融易新媒体,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方才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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